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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 TASMANIA已經16天了
在 Hobart待了5天,找不到工作
我們移轉 Launceston 找工作、找Share house等等。
沒想到時間已經過那麼快。
花錢的速度也比在 brisbane city 和 Gold Coast開銷來的快很多。
不只住的花費很多,這邊的食物也比澳洲本島貴。


經過那麼多天的搜尋,我們雖然沒有找到 Share house。
但是也算找到工作了。
本來今天要開工,但是因為我們鞋子不符合規定。
因此我們今天買了鞋子 30元澳幣。
我們租了2個星期的車子,平居一天30元澳幣。
住宿一天22元。
我們對這份工作投下大資金成本阿。

雖然這份工作超不好賺,但是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,我們只能將就將就。
工作是 Apple Thinners,一棵樹2元。
我一天要賺50元以上,才能回本。
天阿!!我要摘25顆樹以上ㄝ!!!!

這是我在澳洲的第一份工作。
我一定要好好加油!!
我要把花出去的錢都賺回來。
雖然這份工作早上6:15上班,下午4點下班。
我今後每天早上5點就得起床,準備。
唉~~我已經多久沒有這麼早起床了阿!!


改天有空再分享真正農場工作的體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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